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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评选健康管理优秀个人(免申报)
鼓励评选健康管理优秀个人(免申报)
文章来源:
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
|
作者:
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
|
发布时间:
2023-12-08
|
10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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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基本信息
申报时限
2023-12-08 至 2023-12-29
责任单位
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
责任处(科)室
无
申报对象
已纳入健康管理“红榜”的企业首席健康官、健康管理员和楼宇运营管理机构的健康管理专员。
支持标准
鼓励评选健康管理优秀个人。综合评价工作成效和履职情况,组织评选“健康管理优秀个人”,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。
申报条件
已纳入健康管理“红榜”的企业首席健康官、健康管理员和楼宇运营管理机构的健康管理专员。
联系方式
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:028-85160061
02
政策依据
《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加快构建企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政策意见》(免申报)
03
材料列表
序号
材料名称
来源途径
材料说明
材料样本
1
免申报收据
申请人自备
无
无
2
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
申请人自备
无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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